壹是申請時只需要提供《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代理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稅務機關自受理納稅人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決定;不能辦結的,經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
二是按照稅收征管法相關規定,納稅人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具體的預繳稅額,由主管稅務機關依法按規定考慮當地疫情和納稅人經營情況等合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