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為了緩解企業在疫情期間的困難,制定了僅針對企業適用的社保減免政策:首先,國家制定減少企業社會保險費的措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制定更加詳細的細則規定。其次,經營情況發生嚴重苦難,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再次,申是對於申請減緩的期限,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並且免收滯納金。比如說免征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期限不長於5個月。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 四、開辟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障綠色通道
各地要認真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精神,做好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障工作。要切實加強信息***享和業務協同,主動跟蹤、及時獲取工傷認定、鑒定信息,對已參保並被認定為工傷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要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優先處理,並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精減證明材料,開辟工傷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時落實相關待遇,提供優質高效的疫情防控工傷保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