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人支付的與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咨詢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
2.銀行為開戶支付的手續費,根據財稅[2065 438+06]36號附件1金融服務票據,屬於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可用於增值稅專用繳款。票,並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單位和個人取得利息和利息性質的收入時,按照“貸款業務”壹欄征收增值稅。銀行保本理財產品屬於計息業務改革後,企業收取的利息實際屬於金融服務,金融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因此貸款利息的稅率也是6%。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四條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過渡政策的規定》,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90日內應收未收的利息,應按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 結息日後90天內應收未收的利息暫不征收增值稅,直至實際收到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