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督導是指以國家有關政策、制度及行內的規章制度為依據,核查各級機構零售銀行櫃面業務管理及核算質量,以達到加強業務管理,防範業務操作風險,解決和處理工作中存在問題的監督行為。嚴格意義上講,銀行督導的工作內容為檢查督導以下內容:
1.業務的合法性與合規性。
2.內部控制與風險管控情況。
3.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4.轄內機構管理監督工作的執行情況。
5.采取改進、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持續完善能力。
6.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
上一篇:以下建築設備總功率行家大概給個數。(20分謝)下一篇:營業執照辦了小餐飲證最遲幾個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