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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單位和個人取得利息和利息性質的收入時,按照“貸款業務”壹欄征收增值稅。銀行保本理財產品是利息性質的。

營改增後,企業收取的利息實際上屬於金融服務,金融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是6%,所以貸款利息的稅率也是6%。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四條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過渡政策的規定》,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90日內應收未收的利息,應按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 結息日後90天內應收未收的利息暫不征收增值稅,直至實際收到利息。

擴展數據

壹般來說,下列幾種活期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1)金融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之間的金融交易。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對壹般金融機構貸款和中國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再貼現。

(2)同業業務。同壹銀行系統內不同銀行和辦事處之間的資本會計交易。

(3)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交易。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通過全國統壹的銀行間同業拆借網絡,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之間的短期(壹年以內含壹年)無擔保融資。

(4)金融機構之間的現金轉賬業務。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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