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備案超過15天,去稅務局備案。如果不及時備案,會被罰款200元左右。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將其所有賬號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如有變更,應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