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應當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照比例稅率或者計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和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確定。印花稅購買的70%和收入的30%不是稅務局核算的,而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