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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退稅

法律解析:應納稅款(退)是本期應納稅款與本期預繳稅款的差額。如果是正的,就是應納稅款;如果是負數,就是應納稅額。同時,應交所得稅的會計分錄如下:本月計提時,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本月結轉時,從本年利潤中借入。貸:下月支付所得稅費用時,從應交企業所得稅中借出。貸:銀行存款。但實際應納所得稅額為負數,說明預繳時多繳,匯算清繳。註意預付款,年初規劃,盡量不要多付。

法律依據:關於2019年度211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處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44號4102)根據稅法規定,2019年度,居民個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19年度取得的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在扣除費用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後,適用個人所得稅綜合稅率並扣除速算扣除,計算本年最終應納稅額,再扣除2019的預繳稅額,得出本年應納稅額或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退稅或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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