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的應稅工資,即勞務報酬扣除免稅項目後,按照國家規定應當繳納所得稅的部分。而這裏所說的“勞動報酬”應該是應付工資。應付工資的所有組成部分都屬於個人所得稅的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取得綜合所得需要進行匯算清繳的,包括: (壹)從兩個以上地方取得綜合所得,綜合所得年度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後的余額超過六萬元的;(二)取得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壹項或者多項,年度綜合所得減除專項費用後的余額超過六萬元的;(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的;(4)納稅人申請退稅。納稅人申請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立的銀行賬戶,並在最終匯算清繳地當場辦理退稅。匯算清繳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