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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是什麽時候開始的

起點日期:2012年1月1日

試點範圍:全國(2013年)

全面實施:2016年5月1日

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從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出發做出的重要決策。目的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壹步減輕企業賦稅,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促進產業和消費升級、培育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擴展資料

營改增涉及的範圍

營改增主要涉及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其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營改增涉及稅率的變化

原來的營業稅是按照全部的收入金額來計算應納稅額的。而增值稅可以扣除相關的成本及費用,所以在企業實行營改增後,稅負將會有所降低。

新增的兩檔低稅率,按照試點行業營業稅實際稅負測算,交通運輸業在營改增後,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基本在11%-15%之間,現代服務業基本在6%-10%之間。為了使整體行業的稅負不增加,原來繳納營業稅的項目改交增值稅,增值稅增加兩檔低稅率6%和11%,來分別適用於現代服務業和交通運輸業。

百度百科——營業稅改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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