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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稅務免滯納金文件

經相關部門了解,受疫情影響,2020年度企業繳費基數申報業務延長至2020年3月底。

3月底前,企業補繳1-2月份職工養老、工傷和失業保險費的,社保部門不加收滯納金。

也可以按照《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辦發〔2020〕5號)文件規定申請辦理緩繳社會保險費,經批準後,緩繳社會保險費期間免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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