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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地址變更後稅務可以不變更嗎?

法律分析:需要變更。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變更稅務登記表》2、《稅務登記證》(正、副本)3、工商營業執照及復印件4、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對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變更登記信息;納稅人提交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補正通知),壹次性告知納稅人需補正的內容;依法不屬於本機關職權或本業務受理範圍的,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納稅人不予受理的原因。變更登記涉及稅務證件內容化的,由受理方機關收繳並核銷原稅務登記證件,重新發放蓋有雙方印章並標註同壹納稅人識別號的務登記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沒有規定的,依照其他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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