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建立參與公共管理的身份,可以增強參與公共機構工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參與公共管理的身份保證了參與公共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公務員類似的福利待遇。
參公單位的人事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執行,也就是說參公單位的人員在權力、義務、待遇、晉升等方面都與公務員相同。其中,待遇和單位與地區工資掛鉤。在職務晉升方面,參與單位的工作人員可以雙向交流和調動。相比之下,壹般事業編制受到很大限制。在個人成長方面,參評單位的工作人員可以選擇選人之路。當然,隨著公務員管理制度的完善,參評單位在個人發展上有了更大的提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