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2010年43號公告有很清楚的描述,個人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如果超過1000元,不應該通過個人郵遞的方式寄運。
個人行李應當通過“分運行李回國”的方式郵寄。這樣不但可以保證行李不被退運,妳還能擁有5000元的免稅額。也就是說行李核定價值不超過5000元,妳是不用交稅的,行李含有必征稅物品情況除外。
中國有二十種必征稅物品: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機、打印機、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餐料、臺式個人計算機主機、液晶顯示器。以上物品無論新舊及是否有免稅額均要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