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c
為解決因稅收引起的爭議,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必須按照稅務機關依據法律法規確定的稅額和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在繳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的擔保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確認後60日內,方可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