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營業稅若幹政策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4]26號
壹、關於集郵商品征稅問題
集郵商品,包括郵票、小型張、小本票、明信片、首日封、郵折、集郵簿、郵盤、郵票目錄、護郵袋、貼片及其他集郵商品。
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征收增值稅。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征收營業稅;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與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