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采油(氣)資源企業費用和有關固定資產折耗攤銷折舊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49號)第四條第(壹)款規定,開發支出,是指油氣企業為了取得已探明礦區中的油氣而建造或更新井及相關設施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款規定,油氣企業在開始商業性生產之前發生的開發支出,可不分用途,全部累計作為開發資產的成本,自對應的油(氣)田開始商業性生產月份的次月起,可不留殘值,按直線法計提的折舊準予扣除,其最低折舊年限為8年。“
依據上述規定,油氣井最低折舊年限為8年。 稅收,是國民經濟最為重要的調節器,隨著經濟的發展,稅收法律愈發繁雜,稅收調整愈發頻繁,作為企業財務人員,掌握著企業的稅收命脈,迫切需要綜合的稅務管理能力,加入稅務經理專修班,掌握稅務實務、稅務籌劃、稅務稽查、稅務行政復議,拓寬稅務處理軟技能,成為優秀的財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