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單是海洋運輸中的最重要的文件之壹,簡單地說就是“物權憑證”。誰擁有這份提單,從某種意義上看,就等於擁有了這批貨物的所有權。當然,在實際國際貿易中會出現多家買賣關系。經常會有三方,四方貿易。甚至更多。當然也會有不同的貿易方式,付款方式等信息。所以就出現了最重要的物權憑證“提單”,其中最常見的又有“記名提單”(不可轉讓提單),和“指示提單”(可轉讓提單)等等不同的提單。提單上會顯示該批貨物的壹些最基本的信息和要素。。空運提單,雖然也是提單,但由於運輸時間較短,實則只是充當了到貨通知的作用,和海運提單還是有壹點實質性的區別的。
而合同只能說明和描述貿易雙方的買賣關系,但無法反應出多次買賣之間的契約關系。就表現出合同的不足了。
所以,在國際貨運實務裏,如何區分和定性這個貿易實質。就會用“提單”這個重要的憑證,來串聯起從第壹個賣家到最後買家的貨物流轉中,每個環節中的壹個最重要的物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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