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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稅務會計的問題!!!急!!!!求解答!!!!業務調整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就是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過程:

1.企業計提存貨跌價準備60萬元。

這60萬元會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2.2012.12.31.02,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借方轉回200,000元。

這20萬元減少了應納稅所得額。

3.國債利息收入6.5438億元。

這65438+萬元減少了應納稅所得額。

4.用鋼材代替產品。

應納稅所得額增加1,000-800,000元= 200,000元。

5.2012 10月,計提質保金損失10萬元。

這65438+萬元將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6.本年度技術研發支出654.38+0萬元。

這1萬的50%可以抵扣,即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100 * 50% = 50萬元。

7.2012年度,企業A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公益捐贈金額為420萬元。

這個問題沒有給出當年的利潤總額。公益捐贈金額扣除限額為65438+利潤總額的02%。

8.2065438+65438 2002年+65438 10月+0,非金融機構貸款利息60萬元。

因為正常的貸款利息是50萬。因此增加應納稅所得額65438+萬。

9.稅款滯納金654.38+0.5萬元,罰款45萬元不允許抵扣。增加應納稅所得額60萬元。

10.本期業務招待費200萬元。:

業務招待費最多扣除60%,即654.38+20萬元,不超過主營業務收入的3%。請算壹下(看收入是多少)。

也就是說,至少增加200 * (1-60%) = 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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