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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壹個月不報罰款2000元。有什麽辦法解決嗎?

這件事我有三個建議,妳自己選吧!

1,交了2000元罰款。

事實是妳沒有在申報期內申報納稅。就這件事來說,逾期申報是對妳的懲罰,妳交罰款就行了。這是肯定的!

2,不要把這件事擴大化,更不要公開找稅論。

我之所以不讓妳把事情攤得太大,是因為稅務說妳的稅務登記證從3月份開始生效,也就是說妳以後報的稅都等於沒有。想想吧。如果妳小題大做,他罰妳幾個月也是可以的(畢竟這方面人家說了算)。

3.交了罰款,就可以和他們談了。

主要告訴稅務下面,怎麽用比較婉轉,可以自己發揮。

1)疏忽是妳的錯,現在罰款已經交了。

2)但是,稅務登記證作廢,妳的不完全負責。畢竟妳也是在接到他們通知後進行的年度稅務檢查。如果稅務登記證早就過期了,4月份還沒有年檢,那也是他們的失職。這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局面。

3)然後告訴他們,妳在隨後的匯報期內壹直按時匯報,從未有過遺漏。現在稅務登記證作廢,直接體現在對妳正常經營的影響。但也從“側面”反映出他們的工作是錯誤的(重點要放在語氣上,但不要大聲嚷嚷)。所以,讓他們幫稅務部門想辦法解決目前的困境。

4)並露出壹副“只要妳的稅給妳壹條活路,妳壹定會照他們說的做”的表情。他們壹定會幫妳想辦法解決的(畢竟他們也有責任)。就算他們解決不了,也壹定會告訴妳找誰,誰能幫妳把事情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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