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公司名稱核準並提交核準。
2.確定公司的註冊地址。
3.提交註冊申請及材料:采用全網上流程的,需提供:公司名稱、註冊地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出資比例、員工及股東身份證信息、員工及股東個人銀行u盾或數字證書。采取現場辦理的,還需提供員工和股東的身份證原件;公司有外國公司股份,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和公章。
4.領取營業執照:如果提交的材料無誤,通過審核,就可以領取營業執照。
5.刻字:拿到營業執照並不代表公司註冊流程已經完成,後面還有壹些事情要做。其中必須刻公司公章和財務章。
6.辦理相關稅務事宜:比如妳要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以及開立銀行賬戶,申領稅控設備和發票。
公司註冊條例
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過批準的;或者公司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的登記前需要核準的事項的,應當在報送核準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