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勞務增值稅的壹般計算方法:
1.采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算的施工勞務預付增值額:預付應納稅額=(總價及價外費用-已支付分包款)÷(1+11%)×2%;
2.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建築勞務預繳稅金增值額:預繳稅金=(總價及價外費用-已支付分包款)÷(1+3%)×3%。
第二,分析
企業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分包款後的余額為負數的,可以結轉下期納稅時繼續扣除。企業按規定扣除分包貨款的,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合法有效憑證是指2065438+2006年4月30日前從分包單位取得並開具的建築業營業稅發票。1,2016年5月後從分包商處取得並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備註欄註明施工服務發生地縣及項目名稱。
第三,建築勞務如何預繳稅金
建築勞務按3%的稅率預繳稅金,預繳稅金在實際申報納稅時扣除。建築勞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和裝飾,線路、管道、設備和設施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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