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必須與職業年金繳費基數壹致。由於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與申報時職業年金繳費基數不壹致,必須通過運維系統上報省社保中心進行調整處理。數據調整處理後,由省社保中心從次月起按月發放職業年金,從退休人員待遇發放當月起補發,直至個人賬戶全部發放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