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壹級行政執法人員的職責有六項。
1,認真學習國稅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掌握執法範圍內的主要內容。
2.嚴格依法開展行政執法活動。
3、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嚴格遵守執法紀律,不以權謀私、亂罰亂執法。
5.接受監督,自覺糾正違法違紀行為。
6、承擔行政執法中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行政執法者是行政機關中直接履行監督、處罰等現場執法職責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