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購置稅是對在中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於2001年1月1日開始實施,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2、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公眾服務—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模塊,查詢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錄入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與驗證碼後點擊查詢,若存在車輛購置稅完稅信息則直接展示對應車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操作人員可保存或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