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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剩余保險費的截止日期

壹、報告時限

2021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納期限延長至65438+2022年2月31。

註意事項:已安排殘疾人就業並達到規定比例(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比例不低於65438+本單位職工總數的0.5%,未達到規定比例繳納殘保金)的單位是否需要申報?

已安置殘疾人就業並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根據申報表內容在電子稅務局如實填報企業職工人數、工資總額等數據,最終計算出應繳納的剩余保險費為零,不能直接申報為零。

二、電子稅務局申報路徑

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繳稅→申報繳納稅費→申報其他基金費用→申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填寫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表。

第三,申報規則

1.用人單位上壹年度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比例(申報表第7欄/第5欄)> = 1.5%,本期應繳費用為0,不減免金額。

2.申報表“上年度實際安排就業的殘疾人人數”系統設置為通過信息系統自動生成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核實的數據。

3.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30人以下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果用人單位“註冊類型”為“企業”,且上壹年度從業人數不足30人(含),則由系統自動帶出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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