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費時限: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2065 438+08年2月2017日至2068年。
2.參保對象:本縣所有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3.繳費標準:2017年,個人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參加新農合的參保人員同時享受新農合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4.繳費地點:戶籍所在地村(社區)或居住地村(社區)。
5.所需資料:個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6.年內最高支付限額:45萬元(具體實施方案以現行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