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範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範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範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範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範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範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範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