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熱線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是某雜誌社的壹名專業記者,最近我發現我的稿酬收入並入了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個人所得稅,而單位微機員的稿費按照“稿酬所得”項目繳稅。為什麽同是稿酬,納稅方式不壹樣?
專業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業務問題的批復》的規定,(1)任職、受雇於報刊、雜誌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誌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於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並,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除上述專業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誌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2)出版社的專業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