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花卉養護、修剪。壹般指園林公司利用自身的人員、技術,為客戶的花木、園林提供日常澆水、施肥以及零星枯死苗木補種等管護服務。對這塊勞務取得的收入,應開具服務業發票,按“服務業—其他服務業”5%稅率計繳營業稅。
二是植物租賃行為。壹般指園林公司將自己的花卉、盆栽等植物提供給客戶使用,自己定期上門進行更換或修剪,對這塊勞務取得的收入,應開具租賃發票,按“服務業—租賃業”5%稅率計繳營業稅。
三是綠化園林工程。這類工程往往與土地相連,在土地上進行規劃、布置和種植,如從事小區內園林工程或道路、河流兩邊綠化帶工程等。對這種涉及建築業務的綠化工程,應開具建築業發票,按“建築業—其他工程作業”3%稅率計繳營業稅。
在此,稅務部門提醒相關綠化園林公司:納稅人從事經營活動,需根據其提供的不同應稅勞務來確定所適用的稅目、稅率,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目應稅行為的,應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