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在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對於確需到辦稅繳費服務場所辦理業務的,稅務機關如何做好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在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對於確需到辦稅繳費服務場所辦理業務的,稅務機關如何做好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優化納稅繳費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20〕19號)規定,對於確需到辦稅繳費服務場所辦理業務的,我們將通過主動預約服務,為納稅人、繳費人在征期後期分時分批錯峰辦理提供便利,千方百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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