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節輕微的、影響較小的,采取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方式問責;情節較重、影響較大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違規行為,在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的同時,還將嚴格實行“壹案雙查”,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並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