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要求,工商登記部門自2013 1年10月至2014 12 31年2月,免收企業登記費(含工商登記費、變更登記費、年檢費、補(換)證和執照復印件費)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含工商登記費、變更登記費、補領營業執照費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費)。
很明顯,妳們工商所的人膽子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