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工資的形式發放,職工以現金形式充卡,食堂收現金,就餐刷卡,較方便。但沒有達到企業經營者目的:把就餐補助變成了福利,無論有沒有在食堂就餐,都按月發放就餐補助,實際上成了福利補貼了。但是會計上好做帳——發放工資以工資表的形式借記“管理費用-福利費”就行了,稅務方面也過關!
2、職工刷卡就餐,食堂月底按刷記錄和公司財務結算。此種方法達到了企業經營者的目的——在食堂就餐的職工有補助(包括加班、夜班),基本上達到了上班期間就餐給與補助,休假沒有補助的目的,但是給會計出了難題:食堂到財務結算沒有正規的合法發票,僅憑領導簽字的就餐刷卡記錄,稅務不認可,無法計入費用,只能在“應付福利費”借方掛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