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和妳在美國的地位有關。如果是非移民簽證,比如學生或者工作簽證,就不允許做這種“兼職”。
其次,這樣做產生的現金流和收入不納稅,國稅局(稅務部門)有權處理。
而且所謂的“代購、轉運”本身就有問題。買家從零售商那裏“買貨”,零售商面對的是終端消費者,不能通過這種方式賣給二級經銷商。這其實是壹個稅收的問題。
只是因為做的人多,量不大,大家就覺得沒事,但不代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