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當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繳納車購稅,在車管所上牌。汽車購置稅應當向車輛註冊地或者納稅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並提交車輛合格證原件、發票紅色納稅申報表、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等材料,經審核後繳納購置稅。向當地車輛管理部門申請汽車牌照。需要帶上身份證、汽車合格證、汽車參數表、汽車發票等相關證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十壹條。
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註冊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不需要登記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二條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在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的當天。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60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車輛登記時,應當根據稅務機關提供的應稅車輛完稅或者免稅電子信息,對納稅人申請登記的車輛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依法辦理車輛登記。
二、繳納車輛購置稅,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1,新車發票納稅申報表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準備壹張銀行卡,因為車輛購置稅壹般是用信用卡支付,不是用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