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65438+2004年6月,1,工商總局發布《關於改革工商登記制度促進市場主體發展的實施意見》,允許將“壹址壹照”改為“壹址多照,壹照多址”,兩個以上市場主體的住所可以在同壹地址登記;市場主體的經營場所和住所位於同壹縣級登記機關轄區內不同地址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工商部門申請備案,不再登記其分支機構。這既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又實現了資源的合理配置。
3.“壹址多照”主要針對大型寫字樓,可以註冊壹個企業,也可以註冊上百家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