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貴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貴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3.貴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貴公司股東會要求設立分公司的決議;
5.辦公室的住所證明。如果是出租的,提供租賃合同和出租人房產證復印件;
6.貴公司對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資格證明;
7.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許可證書。
以上復印件均需蓋章確認。
分支機構不是獨立核算,屬於辦事處性質,不能構成稅務主體。所有稅務事宜均由總公司上報和處理。稅務局不會賣給妳發票,在深圳不用交稅。有兩種處理方法:
1.當地銷售的,由總公司開具發票;
2.在這家公司設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獨立核算的稅務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