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事務所在對證據收集及評價進行管理時,應當關註以下方面:
(1)對重大風險事項是否實施了程序並取得了證據;
(2)收集證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3)收集的證據是否充分、適當;
(4)來自委托人的證據是否相互印證;
(5)與委托人溝通記錄是否完整;
(6)鑒證業務是否取得了被鑒證人管理層聲明;
(7)涉稅服務業務的重要事項是否取得委托人管理層聲明;
(8)稅法選用是否適當;
(9)與稅務機關溝通記錄是否完整;
(10)對委托人的舞弊行為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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