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情形發生變化,但不涉及改變稅務登記證件內容的納稅人,向原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壹、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變更稅務登記表》,1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三、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四、辦理部門
全市任壹辦稅服務廳(全市通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