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於2020年公務員考試錄用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壹)面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附件1)中所列“面試時間”為暫定時間,招錄機關將根據疫情情況和要求,以及各職位所有入圍考生的實際情況,最遲於6月12日確定各職位是否如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