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因為在財務處理中,如果做暫估收入,可以開增值稅發票,也可以不開發票,但是,不管是否開票,都要納稅。這是因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應該是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所以,暫估收入的同時,理論上應同時申報納稅,填在申報表未開票收入。但是由於收到發票後再未開票收入除填負數金額很多地方稅務做了限制需要專管員審批交壹些資料處理麻煩,所以壹般先暫估稅金,實際開票時在繳納相關增值稅及附加稅等。
這樣的處理方式既符合會計準則,又符合稅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