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壹次記12分。駕駛員實習期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已記滿12分的,取消其實習駕駛資格。
目前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實習期內扣12分需要多長時間重新考駕照。所以駕照註銷後,可以重新申請。
根據06年4月16日起生效的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證註銷原因未撤銷或者吊銷的,可以不經駕校培訓直接報考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符合本規定規定的駕駛證條件,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依照第十四條第壹款和第十九條的規定,直接申請參加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
(壹)原機動車駕駛證因超過有效期未換發而被註銷的;
(二)原機動車駕駛證因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而被註銷的;
(三)原機動車駕駛證被本人註銷的;
(四)原機動車駕駛證因身體狀況暫時不符合要求被註銷的;
(五)原機動車駕駛證因其他原因被註銷的,但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撤銷的除外。
依照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註銷原機動車駕駛證並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