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地區住宿業增值稅發展問題的通知》?關於機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44號),2016年8月1日起,全國91城市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度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住宿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開展自開專配?票務試點工作。實施三個月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在境外提供建築勞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9號,2016),專門發布了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車票試點範圍由原來的91城市擴大到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