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應在差別和優點的基礎上進行。具體復試選拔方式和差額比例由各部門自行確定。
根據自身特點和學籍,壹經公布,不得隨意更改。
在錄取通知書發出之前,我校將按照北京大學的相關要求,授予被錄取資格。
學生排除在資格復審之外,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已被學校錄取的學生,應在入學註冊當天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到招生部門核實。在入學註冊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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