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點納稅人通過實名驗證後,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無需辦理數字化電子發票票種核定,無需領用數字化電子發票,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即可進行新增開票員、發票開具、發票查詢、發票勾選和入賬等操作。
2、試點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自動跳轉到“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點擊“我要辦稅”“開票業務”,通過開票模塊,選擇不同的發票類型,錄入開具內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校驗通過後,自動賦予發票號碼並按不同業務類型生成相應的數電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