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納稅人、銀行和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簽訂電子繳稅三方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三、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接受審核後,打印登記證明給納稅人,同時將登記信息傳送給銀行。
四、納稅人憑登記證和銀行要求的其他證件到銀行辦理電子稅務賬戶綁定手續。
五、銀行將賬戶綁定信息打印給納稅人,並將賬戶綁定信息傳遞給主管地方稅務機關。
六、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將憑登記證核對納稅人賬戶綁定信息,正式開通納稅人電子納稅申報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