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如何刪除稅務財務負責人和納稅人

如何刪除稅務財務負責人和納稅人

法律主觀性:

具體辦法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七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有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並向稅務機關申報其全部賬號。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上登記稅務登記證號,並在稅務登記證上登記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號。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戶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 上一篇:可以在遼寧稅務微信官方賬號繳納農業合作嗎?
  • 下一篇:長春市二道區榮光街道吉通社區上班時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