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退還的增量稅額=增量稅額×投入構成比× 60%
進項比例為2065 438-2009年4月納稅期間申請退稅前已抵扣的增值稅的比例(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完稅證明。
增量免稅額是指2065438+2009年3月末新增加的免稅額。退稅是全面試行的退稅制度,不區分行業。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就可以申請退還增值稅增量稅款。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號,以下簡稱2019號公告3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第20號,以下簡稱2019第20號公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部分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號,以下簡稱2019號公告84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相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以下簡稱2020年第8號公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有關稅收征管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4號公告,以下簡稱2020年第4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