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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購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數量是什麽意思?

法律解析:領購發票數量是指每個月在稅務局可以領購的發票數量。發票領購是指納稅人根據稅務機關核定的發票數量和種類申請領購發票的過程。第壹聯發票申請由稅務局根據自身銷售額確定。壹般不會給妳太多。基本上它可能會給妳五張10的發票。具體稅務局規定不壹樣。普通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654.38+萬元,每月最多領用不超過50張。普通納稅人可以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領取增值稅普通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憑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樣式制作的發票專用章印模,辦理領購發票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業務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和方式,並在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領購簿。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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